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15336號
TCDV,108,司促,15336,2019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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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5336號
債 權 人 謝郭秀英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賴慕芬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提出債權人投資華蘶電視台之釋明資料。(如:投資契約書)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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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