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449號原 告 吳來好 訴訟代理人 林沛妤律師被 告 吳朱傳 大根環保實業有限公司上 一 人法定代理人 陳明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被告吳朱傳另案入監執行,致送達不合法,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凡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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