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10299號
TYDV,108,司促,10299,2019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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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10299號
債 權 人 弘華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子瑛 
債 權 人 潘炯墻 

上二人共同
非訟代理人 陳世英律師

債 務 人 統帥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徐維謙 
○           弄0號


債 務 人 大群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千惠 



債 務 人 稷瑁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徐維謙 
○           弄0號



債 務 人 仲暘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漢川 



債 務 人 仲暘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全成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下同)壹億伍仟柒佰萬
  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
  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陳述略以:如後附聲請狀所載,並已履行其對待給付
  。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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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稷瑁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仲暘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統帥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群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仲暘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弘華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