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重勞訴字,107年度,13號
SCDV,107,重勞訴,13,20190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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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勞訴字第13號
上 訴 人 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為:友旺科技股份有
即 被 告 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寵愛齡有限公司

      紀政孝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張利瑋間因本院107 年度重訴字第13號確
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
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830,72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61,08
8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
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
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勞工法庭 法 官 吳靜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琬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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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寵愛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