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17026號
PCDV,108,司促,17026,20190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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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17026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 務 人 劉建利即劉振發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玖拾萬玖仟玖佰壹拾捌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
  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劉振發於民國92年08月07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
  元,約定借款最高限額500,000元 (註:雙方同意日後聲請
  人得視債務人信用狀況隨時調整借款額度),自民國92年08
  月07日起至民國95年08月07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
  率百分之15.00採固定計付,並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
  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
  ..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
  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執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
  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
  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5月30日止累計165,025元正
  未給付,其中48,953元為本金;115,988元為利息;84元為
  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
  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
  (二)債務人劉振發於民國92年09月15日向債權人借款30,000
  元,約定借款最高限額300,000元 (註:雙方同意日後聲請
  人得視債務人信用狀況隨時調整借款額度),自民國92年09
  月15日起至民國95年09月15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
  率百分之14.25採固定計付,並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
  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
  ..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
  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執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
  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
  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5月30日止累計49,524元正
  未給付,其中16,886元為本金;32,554元為利息;84元為依
  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
  ,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劉振發於民國91年07月09日向債權人借款300,00
  0元,約定分040期攤還,並訂於每月二十三日為攤還日,未
  按期攤還本息時,自遲延日起至清償日止,依應繳金額按年
  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金。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
  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
  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5月30日止累計112,330元正未給付
  ,(其中30,048元為本金, 82,282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
  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
  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違約金。
  (四)債務人劉振發向債權人請領信用卡使用,卡號:4563198
  580295742,卡別:VISA,依約債務人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
  消費。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5月30日止累計583,039元正未給
  付,其中163,172元為消費款;416,267元為循環利息;3,60
  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
  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
  (五)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
  ,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
  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 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
  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釋明文件:現金卡申請書、通信貸款借據、信用卡申請書、
  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
  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9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
108年度司促字第17026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劉振發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計 │
│  │48953 │     │5月31日   │      │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2│新臺幣│劉振發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4.25%│
│  │16886 │     │5月31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4│新臺幣│劉振發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計 │
│  │163172│     │5月31日   │      │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違約金: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3│新臺幣│劉振發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20%計 │
│  │30048 │     │5月31日   │      │算之違約金  │
│  │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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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