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6283號
CHDV,108,司促,6283,2019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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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6283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 務 人 賴俊澔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捌拾玖萬叁仟伍佰叁拾柒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賴俊澔於民國107年05月11日向債權人借款240,0
    00元,約定自民國107年05月11日起至民國114年05月11
    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37採機動
    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
    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
    「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
    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
    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
    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6月20日止累計224,2
    33元正未給付,其中218,104元為本金;5,729元為利息
    ;4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
    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
    利息。
  (二)債務人賴俊澔於民國107年10月08日向債權人借款180,0
    00元,約定自民國107年10月08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08
    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37採機動
    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
    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
    「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
    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
    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
    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6月20日止累計175,4
    55元正未給付,其中170,028元為本金;5,027元為利息
    ;4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
    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
    利息。
  (三)債務人賴俊澔於民國107年05月11日向債權人借款533,4
    27元,約定自民國107年05月11日起至民國114年05月11
    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87採機動
    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
    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
    「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
    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
    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
    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08年06月20日止累計493,8
    49元正未給付,其中481,954元為本金;11,595元為利
    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
    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
    之利息。
  (四)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
    ,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
    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
    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
 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
     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三、支付命令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含本日)後確定
     者,僅得為執行名義,而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
   四、債權人應於5日內查報債務人其他可能送達之處所,
     以免因未合法送達而無效。
附表108年度司促字第6283號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賴俊澔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37%│
│  │218104│     │6月21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2│新臺幣│賴俊澔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37%│
│  │170028│     │6月21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 003│新臺幣│賴俊澔  │自民國108年0│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2.87%│
│  │481954│     │6月21日   │      │計算之利息  │
│  │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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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