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字,107年度,284號
TNHV,107,上,284,20190508,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284號
上 訴 人 臺南市佳里區農會

法定代理人 黃清和 
訴訟代理人 張文嘉律師
被上訴 人 方秀梅 
      方春菊 
      于月容 
      蔡炳盛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坤財 
被上訴 人 陳慧英 
上5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楊家明律師
      許世烜律師
複代理 人 陳玄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
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8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榮宏
 
                   法 官 林富郎
 
                   法 官 黃瑪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許雅華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