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苗簡字,108年度,169號
MLDV,108,苗簡,169,2019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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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苗簡字第169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瑞斌 
訴訟代理人 吳維惠 
被   告 蓁宏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欣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5 月16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855,750 元,及自108 年3 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9,36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 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緣訴外人安泰起重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安泰公司 )執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1 紙(下稱系爭支票) ,原告於107 年4 月20日提示系爭支票未獲兌現。又系爭支 票雖記載禁止背書轉讓,惟安泰公司嗣後向原告申請核貸, 並願將系爭支票之原因債權讓與原告,原告其後通知被告上 開債權讓與之事,催告被告履行,未獲置理。為此,爰依債 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履行債務等語。並聲明:被告應 給付原告855,750 元,及自107 年4 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 述。
三、按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於第三人;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 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民法第294 條 第1 項本文、第297 條第1 項本文定有明文。又按記名匯票 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匯票有關背書之規 定,於支票準用之,票據法第30條第2 項、第14 4條分別定



有明文。又記名支票,經發票人為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依票 據法第144 條準用第30條第2 項規定,該支票即不得再依票 據讓與之方式為轉讓,違反此項禁止之規定者,其轉讓行為 不生票據法上之效力;惟此種支票仍不失為民法上金錢債權 之性質,故得依民法規定一般債權讓與方式而轉讓之,但僅 能生民法上通常債權讓與之效力,其受讓人所取得者為民法 上之金錢債權,而非票據上之權利,自不得依票據法之規定 對於為禁止轉讓之發票人行使票據上之權利(最高法院87年 度台簡上字第30號判決意旨參照)。再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 ,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 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 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 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 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 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 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第203 條分別規定 甚明。準此,記載禁止轉讓之支票,其原因債權仍可依一般 債權讓與方式轉讓之。惟原因債權之法定遲延利息,應按民 法前開規定請求,不適用票據法第133 條自提示日按年利6 釐計算利息之規定。
四、本件原告主張前揭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 退票理由單、票據明細表、催告函、債務讓與通知書及中華 郵政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等件為證(見本院卷第17頁至第27頁 )。而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復未提出書狀爭執。經本院調查前揭證據之結果,堪認原 告上開主張為真實。則原告依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給付855,750 元,及自催告函送達被告翌日即108 年3 月 7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其餘利息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
五、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2 項規定適用 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原告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 酌後,於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另一一論駁,附此敘明。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3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張新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



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書記官 劉立晨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3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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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發 票 日 │ 付 款 人 │ 提 示 日 │
│ │ │(新臺幣)│ │ (民國) │ │ (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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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蓁宏建設有限公司│855,750元 │CNA0000000│107 年4 月20日│台中商業銀行竹南分行│107 年4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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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泰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蓁宏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