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8年度,130號
TNDV,108,除,130,2019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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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30號
聲 請 人 吳慈敏 


代 理 人 吳淑慧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30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 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07年度司催字第356號公告刊 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此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新聞紙為證,核與本院調閱 上開公示催告卷宗相符,可信為真正。茲因附表所載之股票 ,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民國107年10月9日刊 登新聞紙後,其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8年4月9日屆滿,期間 內均無人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之聲 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麗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黃郁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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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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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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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ND-00055994~00056039 │46 │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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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NX-00000903 │1 │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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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