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8年度,7977號
TPDV,108,司票,7977,2019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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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7977號
聲 請 人 台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勝國 
法定代理人 謝寬寬 
法定代理人 詹金釵 
非訟代理人 劉仁慶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張清讚林瑞鶴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
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涂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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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