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14068號
TCDV,108,司促,14068,2019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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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4068號
債 權 人 陳素燕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鉅海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二張支票利息起算日為何?
  ㈡提出支票票號GH0000436之退票理由單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賴亮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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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鉅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