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9060號
TYDV,108,司促,9060,2019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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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9060號
債 權 人 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勝發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債務人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變
  更登記事項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
  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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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