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7年度,32號
SCDM,107,附民,32,20190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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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32號
原   告 楊茗喬
      洪莉婷
      洪鵬凱
      洪緯玲

      洪巧庭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耕豪律師
被   告 歐美藝術琉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兼 被 告 吳雋熙
被   告 財團法人新竹市私立天主教仁愛啟智中心

法定代理人 劉丹桂
上列被告等因被訴本院106年度訴字第502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
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毓華
                  法 官 張詠晶
                  法 官 傅曉瑄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6   日
                  書記官 李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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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歐美藝術琉璃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