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6230號
SLDV,108,司促,6230,2019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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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6230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維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光達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Biosuccess Biotech Co.Ltd.


兼法定代理 吳啓明 
○           0號4樓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肆拾陸萬零柒佰叁拾
  伍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
  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謝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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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維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