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8年度,155號
CYDM,108,訴,155,2019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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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55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育哲


      張英昌


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7年度偵字第7199號、108年度偵字第103號、104號、684號)
,而本院於民國108年4月17日以108年度訴字第155號合議由受命
法官獨任對上列被告所涉案件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裁定部分,應
予撤銷,並指定於108年5月14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6法庭開
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育霖
                   法 官 方宣恩
                   法 官 張佐榕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陳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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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