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92號
原 告 祭祀公業法人臺南市陳姓大宗祠德聚堂
代 表 人 陳兆雄
訴訟代理人 曾劍虹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代 表 人 李惠寧
訴訟代理人 蔡宗儒
參 加 人 陳德聚堂
代 表 人 陳志弘
訴訟代理人 林媗琪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祭祀公業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曾 宏 揚
法官 林 韋 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3 日
書記官 周 良 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