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選上易字第659號上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江炳勳上 訴 人即 被 告 林全合選任辯護人 蘇清水律師 柯佾婷律師 吳啟勳律師被 告 林志純選任辯護人 蘇書峰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2 人違反農會法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 年度選易字第2 號中華民國107 年7 月1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前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6 日 刑事選舉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國永 法 官 翁世容 法 官 蔡川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蘇玟心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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