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8年度,101號
TNDV,108,消債更,101,2019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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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消債更字第101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葉美伶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釋明 或補正,爰定期命其補正(請務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 逾期未補正,則駁回本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谷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曾盈靜
附件:
一、聲請人最近五年內是否有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 他金融商品?若有,請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相關證明文件。二、請說明聲請更生前2年之財產變動狀況:
⒈包含就不動產、動產所為之所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 抵押權等)、無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 產變動;倘於該段期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 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 賣契約等)相關資料。
⒉聲請人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中載明中華郵政存摺、永 康區農會存摺尚有存款,請提出上開存簿「近期」明細到 院供參。
三、除聲請人所提國華人壽保單外,請說明有無以聲請人或受扶 養親屬為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其他財產收入如人壽 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儲蓄型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 財產收入?
四、請說明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社會津貼、年金 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任何機構之補助?若有,其種類、期



間及金額為何?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 、補助款申請書函等)。
五、聲請人自陳現受雇於昕展網路科技企業社,擔任會計,請提 出相關薪資證明(例如薪資袋、薪水條等),以供認定聲請 人上開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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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