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法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8年度,634號
CTDM,108,簡,634,20190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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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簡字第634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金信


上列被告因區域計畫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8年度偵字第54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蔡金信犯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二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蔡金信係座落高雄市○○區○○段○○段0000000地號土地 之所有權人,明知上開土地業經高雄市政府編定使用分區及 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而加以管制,依法不得從 事非農業用途,詎竟於不詳時間在上開土地設置木製柵欄、 園藝造景、鋪設水泥地面及下挖地基其上建築類似小木屋形 狀之金屬牆板房,而未依法做農業使用。高雄市政府以民國 107年2月23日高市府地用字第10730492500號函暨所附高雄 市政府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處書,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 )6萬元,並命應於107年6月15日前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 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詎蔡金信基於違反區域計畫法之犯意 ,仍未將上開土地恢復農業使用。嗣經高雄市旗山區公所派 員於107年8月17日前往上開土地會勘,發現蔡金信仍未依規 定將上開土地恢復原農業使用目的或拆除之,始悉全情。二、上述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足資證明:
(一)被告蔡金信於偵查中之供述。
(二)高雄市旗山區公所106年8月7日高市旗區民字第106309992 00號函及所附之高雄市旗山區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 件處理查報表、現場照片、高雄市政府農業局106年12月7 日高市農務字第10633461300號函、高雄市政府107年2月 23日高市府地用字第10730492500號函及所附高雄市政府 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處書、高雄市旗山區公所107年8月 22日高市旗區民字第10731077900號函及所附高雄市旗山 區公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查報案之複勘照片。三、論罪科刑:
(一)按「違反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 、縣(市)政府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 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 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1項、第22條分別定 有明文。查被告因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 用土地規定,經高雄市政府依同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科 予罰鍰,並限期令恢復原狀或做依法容許使用項目之使用 ,詎其屆期仍未依限恢復原狀供農地使用之行為,自應依 同法第22條之規定論處。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區域計畫法 第22條之不依限恢復土地原狀罪。
(二)爰審酌被告明知上開土地業經主管機關編列為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後,竟在上開土地設置木製柵欄、園藝造景、金 屬牆板房屋及鋪設水泥地面,而未作農業使用,經主管機 關高雄市政府發函限期改善並裁罰,仍不恢復原狀,使上 開土地喪失農牧用地之性質,有害國家對於土地之整體規 劃、發展,實應予非難;兼衡以被告違反之目的(種植園 藝造景、與築貨櫃屋以供休憩住居之用)、違規使用土地 範圍(約439平方公尺),情節尚非嚴重;兼衡被告前無 任何犯罪紀錄之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 卷可稽,且其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請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 庭。
本案經檢察官林濬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6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朱盈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誤。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董明惠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區域計畫法第15條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第11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非都市土地分區圖,應按鄉、鎮(市)分別繪製,並利用重要建築或地形上顯著標誌及地籍所載區段以標明土地位置。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1 項
違反第15條第1 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



政府處新台幣6 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區域計畫法第22條
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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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