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8年度,318號
CTDM,108,簡,318,20190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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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簡字第318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埔葉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
偵字第74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鄭埔葉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天九牌壹副、骰子陸顆,均沒收;未扣案現金新臺幣柒仟元,併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鄭埔葉基於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之犯意,於民 國107年10月間某日、時許起,提供位於高雄市阿蓮區峰北8 7之23 號鐵皮屋作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由鄭埔葉負責把風 及提供賭具,同時聚集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處賭玩天九牌。 其賭博方式為賭客間輪流擔任莊家與閒家,每人每次拿2支 天九牌,莊家以點數大小、按1比1賠率與閒家賭客對賭財物 ,另在場其他賭客可任選閒家押注,每人可押注新臺幣(下 同)200元至500元不等之金額,與莊家對賭財物,而鄭埔葉 可自莊家處取得2仟元之抽頭金以營利。嗣於108年1月5日23 時20分許,適有賭客謝南生何劉秀金陳勝次、劉月緞、 翁中性、陳志明、陳宏明、楊萬波黃文正高文典、朱珀 香、高勝福陳坤昌鄭添富陳瑞文、陳文進、鄭文瑞曹金典葉燕妮吳尚儒黃朝強等21人各自基於賭博之犯 意,以前開賭博方式與莊家何劉秀金對賭財物,而為警當場 查獲,並扣得天九牌1副、骰子6顆(至於賭客等人之現金1 萬4仟元,不併宣告沒收,理由詳下述),鄭埔葉並自供其 經營賭場期間,共抽頭約7,000元,而悉上情。二、認定前述犯罪事實之依據:
(一)被告鄭埔葉於警詢、偵查中之自白。
(二)證人即賭客謝南生何劉秀金陳勝次、劉月緞、翁中性 、陳志明、陳宏明、楊萬波黃文正高文典朱珀香高勝福陳坤昌鄭添富陳瑞文、陳文進、鄭文瑞、曹 金典、葉燕妮吳尚儒黃朝強於警詢之證述。 (三)現場位置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搜索筆錄扣押筆 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查獲現場暨扣押物品照片13張。 (四)扣案之天九牌1副、骰子6顆及賭客身上現金1萬4仟元。三、核被告鄭埔葉所為,係犯刑法第268 條前段圖利供給賭博場



所罪、同條後段圖利聚眾賭博罪。又被告自107 年10月間某 日、時起至108 年1月5日23時20分為警查獲止之數次犯行, 本質上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被告基於概括之犯意,在 密接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依社會之通念, 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即學理 上所稱之「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重覆特 質之犯罪,評價為包括地集合犯,而僅各論以一罪。被告鄭 埔葉所犯上開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及圖利聚眾賭博罪2罪間 ,係一行為觸犯上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 條之規定,從情節較重之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斷。四、審酌被告鄭埔葉為賭場負責人及擔任把風工作,居於犯罪主 導地位,其犯罪情節較重;又被告聚集賭客謝南生等21人在 上開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亦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復 審酌被告經營上址賭場之規模尚非龐大,經營時間非長,抽 頭獲利數款僅數千元,兼衡其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 ,及被告之智識程度為國中畢業、小康之經濟狀況等一切具 體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
五、沒收:
(一)查上開扣案之天九牌1副、骰子6顆等物,均係被告所有而 供其為本件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所用之物,已據被告於警 詢及偵查中陳明在卷,自應依刑法38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 ,均宣告沒收之。至於扣案之現金1萬4仟元分屬賭客謝南 生等21人所有,既非被告犯本件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犯罪 所得之物,爰不予宣告沒收,併予敘明。
(二)至於被告本件經營賭場期間,抽頭獲利約7,000元至8,000 元,此據被告警訊中供明在卷(見警卷第15頁),顯屬被 告犯本罪之犯罪所得,雖未扣案,但未免被告坐享其犯罪 之不法利益,爰依刑法第38條之一第1項前段規定,就有 利於被告之犯罪所得7,000元部分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七、本案經檢察官李奇哲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八、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 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 庭。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8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朱盈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誤。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董明惠
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刑法第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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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