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債更字第374號
聲 請 人 葉淑華
代 理 人 莊志成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蔡惠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2 日
書記官 鄭文彬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下同)3,440 元(暫依聲請人 陳報之債權人7 人,連同債務人即聲請人,合計8 人,暫以 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共計為43元×8 人×10份=3,44 0 元)。
二、請補正說明本件聲請理由,含債務種類暨發生之原因、為何 積欠債務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三、請提出聲請人最新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四、請聲請人陳報所有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 保險(含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 約書、保險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該等保單現 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 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五、請聲請人陳明,於聲請更生前2 年內,以及目前至今為止, 聲請人財產變動狀況(包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變動)。倘 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標明不動 產之地號、建號。並說明最近5 年內,有無從事國內外股票 、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若有,請提出其 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六、請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影本(含薪資存摺、
證券存摺、集保存摺等)。除註明其種類、附完整封面及內 頁明細外,尚須補登資料至本裁定送達之日後。七、請聲請人說明,目前任職何處?實際每月薪資所得為何?並 請提出【最近六個月期間】,領取薪資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 (包括薪資袋、薪水條、薪資明細單、薪資轉帳存摺封面及 內頁明細等)。如有打零工或現金領取方式者,亦應提出證 明(如聲請人出具之切結書、雇主出具之在職薪資證明書等 )。
八、請說明聲請更生前2 年,以及目前至今為止,聲請人之收入 除薪資外,有無兼職收入?或領取贍養費、獎金、津貼、保 險給付、職業傷病補償、失業給付、社會補助或其他收入款 項等?若有,請說明取得原因及種類及數額,並應提出相關 證明文件。
九、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租金6,000 元,請提出租賃契約及繳 交房租之相關證明。並說明除聲請人外,尚有何人同住?是 否共同分擔租金或生活費用?分擔數額為何?如無法分擔, 亦請敘明原因理由。
十、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水電瓦斯費13,000元,請說明每月開 銷高額水電瓦斯費之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費用單據 證明。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電話費1,000 元,請說明每月開銷高 額電話費之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單據證明(如為手 機綁約,請提出手機合約文件。並說明合約何時到期?到期 後通話費會降至若干元?)。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衣物日常費2,000 元,請說明每月銷 高額日常費之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費用單據證明。、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健保費2,247 元,請說明每月支出高 額健保費之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單據證明(如為健 保滯納金,請提出相關繳費文件。並說明滯納金繳交何時期 滿?期滿後健保費會降至若干元?)。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國保保費466 元,請提出相關費用單 據證明。
、聲請人陳稱,扶養兒子鄭○辰,每月支出扶養費7,500 元。 請聲請人陳報列表說明,鄭○辰扶養費之詳細項目及金額( 如生活費、交通費、學雜費等)(請逐項說明,勿籠統概括 ),並提出相關資料佐證。
、聲請人陳稱,扶養母親葉吳○鴨,每月支出扶養費5,000 元 。請聲請人陳報列表說明,葉吳○鴨扶養費之詳細項目及金 額(如生活費、交通費、醫療費等)(請逐項說明,勿籠統 概括),並提出相關資料佐證。
、請說明葉吳○鴨、鄭○辰有無另外領取給付、年金、津貼、 社會補助或其他收入款項等?如有領取,請說明其數額、原 因及種類,並提出領取款項證明文件。
、請提出葉吳○鴨、鄭○辰之104 至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 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以及葉吳 ○鴨、鄭○辰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請聲請人說明葉吳○鴨、鄭○辰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 人?如有,一併陳報其姓名,及其與葉吳○鴨、鄭○辰之關 係,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請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分 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葉吳○鴨扶養費5,000 元,扶養義務 人數為7 人。如係平均分擔扶養費,則每月扶養費高達3 萬 5,000 元。請說明葉吳○鴨每月必要生活費,總計若干元? 有何支出必要性?並提出相關單據證明。
、更生清償方案為更生程序進行之重要依據。請釋明若本院裁 定開始更生程序,則聲請人可能之更生方案為何?每月還款 金額為何?並請說明該更生方案之履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