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8年度,206號
CHDV,108,補,206,2019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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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206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上列原告與被告等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
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報彰化縣○○鎮○○段000○000地號㈠第一類土地登記謄
  本「地號全部」、㈡異動索引(資料均無遮掩)。
二、再依上開資料補正被告楊XX真實姓名、年籍資料,並附更正
  後之民事起訴狀一式三份。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倩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王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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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