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3603號
PTDV,108,司促,3603,2019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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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3603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毛安艷即尚美油漆行

代 理 人 王勝雄 
上列聲請人與好景塗料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好景塗料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曾宥清之最
  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請釋明系爭貨款有無開立統一發票,並應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7  日
 
         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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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好景塗料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