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訴字第92號
原 告 陳世玄
訴訟代理人 蘇文俊律師
被 告 高炳弘
上列被告因妨害家庭案件,經原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損
害賠償民事訴訟(本院107 年度附民字第409 號),由本院刑事
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08 年3 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
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50,000 元,及自民國107 年12月8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20,餘由原告負擔。本判決第1項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按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 ,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民法第256 條定有明文。本件原告 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雖有記載被告對原告及原告之妻蔡思 涵有恐嚇、脅迫、傷害、破壞美髮工作室器物造成財產損失 新臺幣(下同)50,000元,美髮工作室遭破壞無法正常營運 之營收損失360,000 元,及積欠原告35,000元等語。然本件 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審理,其審理之範圍僅及於本 件刑事案件即本院107 年度易字第1054號刑事判決所認定之 相姦之犯罪事實,至於其他損害並非在移送前來審理範圍, 原告就其所述之上開損害,雖非不得另提他訴訟再對被告請 求賠償,但究非本件所能審究。再者原告訴訟代理人已於民 國108 年3 月20日本院審理時表明,本件訴訟標的僅及於被 告與蔡思涵相姦之侵權行為造成原告之精神損害,有本院言 詞辯論筆錄在卷可稽(本院卷第70頁),已屬上開規定所謂 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 應予說明。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方面:
㈠、被告乃有婦之夫,現在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而原告之妻蔡 思涵為夫之婦,平日在其自身所開設之美髮工作室工作。被 告在明知原告之妻為有配偶之人得情況下,竟趁去美髮工作
室理髮消費的機會接近原告之妻,誘拐、哄騙原告之妻與其 深交,後來甚至基於相姦之故意,與原告之妻於105 年8 月 前開始,分別在嘉義東石鄉漁人碼頭及址設雲林縣○○鎮○ ○街00號之艾妮雅汽車旅館等處所,發生以性器接合之相姦 行為。
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 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 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 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 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84 條第 1 項、第195 條分別定有明文。今原告因其妻遭被告誘拐、 哄騙進而交往,乃至發生相姦之行為,已對原告基於配偶關 係之身分法益造成情節重大之侵害,讓原告之身心受到極大 傷害,故依法向被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㈢、並聲明:⒈被告應給付原告120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 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⒉訴 訟費用由被告負擔。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二、被告則以:
㈠、對於鈞院107 年度易字第1054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即 「原告明知蔡思涵(原名蔡梅君)為有配偶之人,仍於106 年4 月23日6 時許,在雲林縣○○鎮○○街00號愛妮雅汽車 旅館,與蔡思涵為性器接合之相姦行為1 次。」等情,不爭 執。
㈡、但是被告與蔡思涵僅相姦1 次,並非自105 年8 月前就已與 蔡思涵陸續相姦。且之所以會發生相姦1 次之行為乃因蔡思 涵色誘被告所致。
㈢、被告月薪僅約30,000元,且原告之妻罹患癌症無法工作,只 能在家照顧小孩,請法院酌情審認適當之損害賠償金額。㈣、並聲明:⒈原告之訴駁回。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三、本院之判斷:
㈠、被告對於本院107 年度易字第1054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 ,即「被告明知蔡思涵(原名蔡梅君)為有配偶之人,仍於 106 年4 月23日6 時許,在雲林縣○○鎮○○街00號愛妮雅 汽車旅館,與蔡思涵為性器接合之相姦行為1 次。」等情, 不爭執(本院卷第70頁),並經本院調閱上開刑事案件卷宗 核閱屬實,則被告確實有基於相姦之故意於上開時、地與蔡
思涵相姦1 次之事實,已堪認定。
㈡、被告雖否認其於105 年8 月前即已與蔡思涵相姦,然由被告 與蔡思涵經刑事判決調查過之LINE對話內容(詳附表),於 105 年8 月10日上午10時22分至27分對話以:「被告:妳應 該知道我的想法,只是我不想說出來。就像我說過的,如果 真的要發生,要保護自己。今天早上我看新聞,女性增加愛 滋病的人數增加,年齡15-35 歲,我怕妳受傷害。蔡:我從 不ㄧ次多個人,請尊重我。對你,是感覺到才延申的。我不 是性需要。被告:不是多個人,而是對方是否有問題,再來 妳老公可以忍受妳多久。蔡:我說過我可以不要那檔事的, 我認識您不是因為性。被告:是否會有負面想法而傷害妳和 豪豪,這個問題妳想過嗎。蔡:我說過我可以不要那檔事的 ,我認識您不是因為性。被告:感情到了很難說。」等語; 105 年8 月15日下午9 時27分至10時2 分以:「蔡:你是不 愛對方撒嬌的,跟我個性完全不符合。而且完事就急著走。 被告:因為本來不在預定範圍中,突發事件。而且今天真的 是晚了。我說一小時至3 點,走的時候4:15分,差了快兩小 時,一小時我還可以說塞車,加油,吃飯,兩小時難說了, 三小時就更麻煩了。報告完畢,上次我老婆說都沒打電話回 來,照顧我老爸時。蔡:那就不要上我,我不是發洩的對象 。吃那麼多蝦,對你老婆興趣應該很大。被告:今天我有說 報歉啊。蔡:做了才說抱歉嗎?被告:妳也要付一點責任, 妳抱我,才有感覺…」等語;105 年10月25日下午2 時23分 至2 時32分以:「蔡:剛剛聽到ㄧ個重點耶!他們說攝護腺 呀……要ㄧ個月做21次,不要ㄧ次積太久而做。被告:是喔 。蔡:你性福囉……,她會體諒你的,要不然我們見個面, 就來3 次,ㄧ個月見面7 次就有囉。」等語,顯見被告與蔡 思涵至遲於105 年8 月起已有不只1 次相姦之事實,故被告 所辯不足採信。
㈢、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 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 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 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 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84 條第1 項、第19 5條第1 項前段 、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依社會一般觀念,如明知為有夫 之婦而與之通姦,不得謂非有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 害於他人之故意,茍其夫確因此受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損 害,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後段,自仍得請求賠償。又夫妻
之一方對於婚姻關係之圓滿,具有人格利益,而通姦行為對 於他人婚姻關係之干擾,就我國社會上之一般評價而言,被 害人會感到悲憤、羞辱、沮喪,且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通姦 者與相姦者之行為,常使被害人對外需遭受他人對其婚姻處 理方式之質疑,進而致其精神上及社會評價、地位於無形中 遭受損害,是相姦之干擾他人婚姻關係之行為,可謂已不法 侵害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達情節重大之程度。 查本件被告明知蔡思涵為原告之配偶,仍與蔡思涵相姦,堪 認其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破壞原告之婚姻生活, 且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是原告依 據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後段、第195 第1 項前段、第3 項之 規定,請求被告給付其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㈣、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 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 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 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 號判例意旨參照)。而身 分法益與人格法益同屬非財產法益,上開有關人格權受侵害 酌定慰撫金之標準,自得為衡量因身分法益受侵害所生損害 賠償金額之參考。本院審酌原告為高中畢業,工作及收入不 固定,104 年至106 年申報所得均不及45,000元,名下有田 賦、汽車等財產,依公告現值計算約270 萬元;被告為高中 畢業,從事業務員工作,月薪約3 萬元,104 、105 、106 年度之申報所得總額各為530,602 元、281,934 元、349,20 7 元,名下財產只有汽車一輛等情,業據兩造陳明在卷,並 有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可明(本院卷 第49頁至第63頁)。綜合兩造上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 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所受侵害之程度及被告加害之 情形,認為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精神慰撫金數額以25萬元為 適當。
㈤、綜上所述,原告基於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賠償其 精神慰撫金25萬元,及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7 年12月8 日起至清償日止,依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至逾此部分金額之請求,要屬無據,應予駁 回。
四、原告雖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惟就原告勝訴部分 ,所命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依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至於原告敗訴部分, 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郭雅妮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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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時間 │通訊軟體LINE對話內容 │ 備註 │
│ │ │蔡思涵LINE帳號:蔡思涵(下稱蔡)│ │
│ │ │高炳弘LINE帳號:高炳弘(下稱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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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 年8 月9 日│高:出門去醫院了(上午08:18) │LINE對話出處: │
│ │①上午08:18 │蔡:嗯嗯(上午08:24) │本院107 年易字第1054│
│ │ 至 │蔡:" 親愛的,您的臉先看醫生,看│號刑事案件卷第297 頁│
│ │ 09:18 │ 他怎麼說,我覺得他太乾,你ㄧ│。 │
│ │ │ 直抓,那塊皮膚會硬化~但你又│ │
│ │ │ 不能拿保養品回家用" (上午09│ │
│ │ │ :08) │ │
│ │ │蔡:如果用透明瓶子裝可以嗎?(我│ │
│ │ │ 希望您永遠帥氣十足)(上午09│ │
│ │ │ :09) │ │
│ │ │蔡:但出發點是想讓您的膚質別再發│ │
│ │ │ 紅而已(上午09:09) │ │
│ │ │蔡:我可以拿瓶透氣面膜讓您抹(上│ │
│ │ │ 午09:10) │ │
│ │ │蔡:[照片](上午09:14) │ │
│ │ │蔡:因為你的捨~~所以願意讓您得│ │
│ │ │ ~~^_^(上午09:15) │ │
│ │ │高:好的收到感恩喔(上午09:16)│ │
│ │ │蔡:這瓶超級好用,我怕您說老婆會│ │
│ │ │ 問,一直不敢拿~~(您可上網查│ │
│ │ │ ,他價格不低,但對皮膚修復超│ │
│ │ │ 級強)(上午09:17) │ │
│ │ │高:妳有在用嗎(上午09:17) │ │
│ │ │蔡:我都用這個(上午09:17) │ │
│ │ │高:如果有先裝ㄧ小瓶我用看看啊(│ │
│ │ │ 上午09:18) │ │
│ │ │蔡:[照片](上午09:18) │ │
│ │ │蔡:我用快20瓶以上了(上午09:18│ │
│ │ │ ) │ │
│ │ │蔡:我也都拿給我妹用(上午09:18│ │
│ │ │ ) │ │
│ ├───────┼────────────────┼──────────┤
│ │②下午08:21 │高:我說過1.不要再連絡不要再回應│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他的賴,(下午08:20) │同上卷第301 至302 頁│
│ │ 08:27 │高:2.只回應他的賴,賴久了還是有│。 │
│ │ │ 情愫(下午08:21) │ │
│ │ │蔡:親愛的~~(下午08:21) │ │
│ │ │蔡:對不起,還跟您提起他的事情~│ │
│ │ │ ~我很抱歉(下午08:21) │ │
│ │ │蔡:" 我們結束這話題吧……我知道│ │
│ │ │ 自己該怎麼做,不管是不是傷害│ │
│ │ │ ,我知道該怎麼做的~" (下午│ │
│ │ │ 08:22) │ │
│ │ │蔡:我不是怕傷害,而是回不去了,│ │
│ │ │ 回去的也都變調了(下午08:23│ │
│ │ │ ) │ │
│ │ │蔡:我目前只想跟您好好相處,珍惜│ │
│ │ │ 每一次的見面機會~~^_^ (下│ │
│ │ │ 午08:24) │ │
│ │ │蔡:好嗎?(下午08:25) │ │
│ │ │高:這是第三次了(下午08:25) │ │
│ │ │高:我很煩(下午08:25) │ │
│ │ │高:如果是妳老公,我還可以釋懷,│ │
│ │ │ 是妳同學,昏倒(下午08:26)│ │
│ │ │蔡:[貼圖](下午08:26) │ │
│ │ │蔡:[照片](下午08:27) │ │
│ │ │蔡:[照片](下午08:27) │ │
│ │ │高:每次吵架都是他(下午08:27)│ │
│ │ │蔡:可分兩餐耶(下午08:27 ) │ │
│ │ │高:先吃飯吧(下午08:27) │ │
│ │ │蔡:我還自己加起司(下午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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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5 年8 月10日│高:妳選擇這樣做我也同意,不想回│LINE對話出處: │
│ │①上午08:19 │ 應我也可以(上午08:19) │同上卷第308 頁。 │
│ │ 至 │高:妳就去做妳想做的事情吧(上午│ │
│ │ 08:28 │ 08:19) │ │
│ │ │高:以後不要在聯絡了(上午08:20│ │
│ │ │ ) │ │
│ │ │高:我不會吧著妳(上午08:20) │ │
│ │ │蔡:我可以很確切的告訴您跟自己,│ │
│ │ │ 我從不會背著對方搞什麼名堂,│ │
│ │ │ 我沒那麼多空閒跟心思分給別人│ │
│ │ │ ,目前是您就是您,我連我老公│ │
│ │ │ 也沒分點心思在他身上,我們相│ │
│ │ │ 處這些日子,還沒辦法理解我,│ │
│ │ │ 我真的無話可說了,是我做的還│ │
│ │ │ 不夠讓您信任(上午08:21) │ │
│ │ │蔡:對您我不敢說100%,因為還有豪│ │
│ │ │ 豪,但至少比你的20% ,多了好│ │
│ │ │ 幾倍,有很多不許可的,我告訴│ │
│ │ │ 自己別太在意,這是我自己所選│ │
│ │ │ 擇的,因為喜歡,所以願意包容│ │
│ │ │ ㄧ切所有(上午08:28) │ │
│ ├───────┼────────────────┼──────────┤
│ │②上午10:22 │高:妳應該知道我的想法,只是我不│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想說出來(上午10:22) │同上卷第309 頁。 │
│ │ 10:27 │高:就像我說過的,如果真的要發生│ │
│ │ │ ,要保護自己(上午10:23) │ │
│ │ │高:今天早上我看新聞,女性增加愛│ │
│ │ │ 滋病的人數增加(上午10:24)│ │
│ │ │高:年齡15-35歲(上午10:24) │ │
│ │ │高:我怕妳受傷害(上午10:24) │ │
│ │ │蔡:我從不ㄧ次多個人,請尊重我(│ │
│ │ │ 上午10:24) │ │
│ │ │蔡:對你,是感覺到才延申的(上午│ │
│ │ │ 10:25) │ │
│ │ │蔡:我不是性需要(上午10:25 ) │ │
│ │ │高:不是多個人(上午10:25) │ │
│ │ │高:而是對方是否有問題(上午10:│ │
│ │ │ 26) │ │
│ │ │高:在來妳老公可以忍受妳多久(上│ │
│ │ │ 午10:26) │ │
│ │ │蔡:我說過我可以不要那檔事的,我│ │
│ │ │ 認識您不是因為性(上午10:27│ │
│ │ │ ) │ │
│ │ │高:是否會有負面想法而傷害妳和豪│ │
│ │ │ 豪,這個問題妳想過嗎(上午10│ │
│ │ │ :27) │ │
│ │ │蔡:我說過我可以不要那檔事的,我│ │
│ │ │ 認識您不是因為性(上午10:27│ │
│ │ │ ) │ │
│ │ │高:感情到了很難說(上午10:27)│ │
│ ├───────┼────────────────┼──────────┤
│ │③下午01:56 │高:請問妳能告訴我,妳刪除了賴,│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後續還有聊嗎,(下午01:56)│同上卷第312 頁。 │
│ │ 01:59 │高:第一次是妳跟我聊又跟他聊,我│ │
│ │ │ 很生氣(下午01:57) │ │
│ │ │高:這個點在這(下午01:57) │ │
│ │ │高:後續是過一段時間妳說妳刪除了│ │
│ │ │ (下午01:57) │ │
│ │ │高:但是他在賴妳,妳還是收的到(│ │
│ │ │ 下午01:58) │ │
│ │ │高:我希望妳直接刪除,不是刪除對│ │
│ │ │ 話(下午01:58) │ │
│ │ │蔡:你真的比我老公更像我老公耶!│ │
│ │ │ (下午01:58) │ │
│ │ │高:我以為妳是刪除他(下午01:58│ │
│ │ │ ) │ │
│ │ │高:結果妳是刪除對話(下午01:59│ │
│ │ │ ) │ │
│ │ │高:嗎(下午01:59) │ │
│ │ │高:妳上次也給我看了是刪除連絡人│ │
│ │ │ (下午01:59) │ │
│ │ │高:請問最近妳們怎麼連絡(下午01│ │
│ │ │ :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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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5 年8 月15日│高:下次來有亂摸就報警,直前有的│LINE對話出處: │
│ │①下午9:27 │ 畫面要保留起來(下午09:27)│同上卷第316 至317 頁│
│ │ 至 │蔡:嗯嗯(下午09:28) │。 │
│ │ 10:02 │高:報警備案(下午09:28 ) │ │
│ │ │蔡:該撒嬌就撒嬌,不用撒嬌就不用│ │
│ │ │ 撒嬌,了解嗎(請問我又那裡做│ │
│ │ │ 的不夠到位)(下午09:28) │ │
│ │ │高:才不會越來越離譜(下午09:28│ │
│ │ │ ) │ │
│ │ │高:該撒嬌就撒嬌,不用撒嬌就不用│ │
│ │ │ 撒嬌,了解嗎(請問我又那裡做│ │
│ │ │ 的不夠到位)(下午09:29) │ │
│ │ │蔡:高先生請問您的高標準是?(下│ │
│ │ │ 午09:30) │ │
│ │ │高:有時候要撒嬌一下(下午09:30│ │
│ │ │ ) │ │
│ │ │高:有時候不用(下午09:30) │ │
│ │ │高:要看狀況高:在外面就不用撒嬌│ │
│ │ │ (下午09:35) │ │
│ │ │高:私人時可以(下午09:35) │ │
│ │ │高:哈哈(下午09:35) │ │
│ │ │蔡:請問什麼時候該什麼時候不該(│ │
│ │ │ 下午09:35) │ │
│ │ │高:可以嗎(下午09:35) │ │
│ │ │蔡:那我覺得你直接找你老婆好了(│ │
│ │ │ 下午09:35) │ │
│ │ │高:在外面就不用撒嬌(下午09:35│ │
│ │ │ ) │ │
│ │ │高:哈哈(下午09:35) │ │
│ │ │蔡:無法互相,只有我,也沒有用(│ │
│ │ │ 下午09:36) │ │
│ │ │高:車上可以啊(下午09:36) │ │
│ │ │高:無法互相,只有我,也沒有用(│ │
│ │ │ 下午09:36) │ │
│ │ │高:偶爾我也會啊(下午09:36) │ │
│ │ │蔡:你是不愛對方撒嬌的,跟我個性│ │
│ │ │ 完全不符合(下午09:38) │ │
│ │ │蔡:而且完事就急著走(下午09:40│ │
│ │ │ ) │ │
│ │ │高:因為本來不在預定範圍中(下午│ │
│ │ │ 09:44) │ │
│ │ │高:突發事件(下午09:44) │ │
│ │ │高:而且今天真的是晚了(下午09:│ │
│ │ │ 44) │ │
│ │ │高:我說一小時至3 點,(下午09:│ │
│ │ │ 45) │ │
│ │ │高:走的時候4:15分(下午09:45)│ │
│ │ │高:差了快兩小時,(下午09:45)│ │
│ │ │高:一小時我還可以說塞車,加油,│ │
│ │ │ 吃飯(下午09:46) │ │
│ │ │高:兩小時難說了(下午09:46) │ │
│ │ │高:三小時就更麻煩了(下午09:47│ │
│ │ │ ) │ │
│ │ │高:報告完畢(下午09:47) │ │
│ │ │高:上次我我老婆說都沒打電話回來│ │
│ │ │ (下午09:48) │ │
│ │ │高:照顧我老爸時(下午09:48) │ │
│ │ │蔡:那就不要上我(下午09:51) │ │
│ │ │蔡:我不是發洩的對象(下午09:51│ │
│ │ │ ) │ │
│ │ │蔡:吃那麼多蝦,對你老婆興趣應該│ │
│ │ │ 很大(下午09:52) │ │
│ │ │高:今天我有說報歉啊(下午09:52│ │
│ │ │ ) │ │
│ │ │蔡:做了才說抱歉嗎?(下午09:52│ │
│ │ │ ) │ │
│ │ │高:妳也要付一點責任,妳抱我,才│ │
│ │ │ 有感覺(下午09:52) │ │
│ │ │高:在車上就還好啊(下午09:53)│ │
│ │ │高:在報歉一次(下午09:53) │ │
│ │ │蔡:請用同理心吧(下午09:54) │ │
│ │ │蔡:我對你只有發洩你做何感想(下│ │
│ │ │ 午09:55) │ │
│ │ │高:沒有發洩(下午09:58) │ │
│ │ │高:是感覺到了(下午09:58 ) │ │
│ │ │高:跟著感覺走,是妳說的啊(下午│ │
│ │ │ 09:58) │ │
│ │ │高:怎麼會是發洩(下午09:58) │ │
│ │ │蔡:很傷人,你懂嗎?(下午09:59│ │
│ │ │ ) │ │
│ │ │蔡:感覺是兩個人都到時才叫感覺(│ │
│ │ │ 下午09:59) │ │
│ │ │蔡:你常說我傷你,你有想過自己的│ │
│ │ │ 做法嗎?(下午10:00) │ │
│ │ │蔡:你老婆不要時,你硬上嗎?(下│ │
│ │ │ 午10:01) │ │
│ │ │蔡:" 換你家訊號不好??還是跟 │ │
│ │ │ 其它人打字?"(下午10:02) │ │
│ ├───────┼────────────────┼──────────┤
│ │②下午01:44 │蔡:親愛的,您知道嗎?(下午01:│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44) │同上卷第317 頁。 │
│ │ 01:47 │蔡:您不只體力不輸年輕人,連拗起│ │
│ │ │ 來,更不輸年輕小伙子(下午01│ │
│ │ │ :45) │ │
│ │ │蔡:你在我心目中是理性、尊重、可│ │
│ │ │ 以帶領我的對象(下午01:45)│ │
│ │ │高:我不喜歡北騙的感覺(下午01:│ │
│ │ │ 46) │ │
│ │ │蔡:心跟人都給你了,還騙你什麼呀│ │
│ │ │ ?(下午01:47) │ │
├──┼───────┼────────────────┼──────────┤
│ 4 │105 年8 月21日│高:我說的公司另一個同事,住崙子│LINE對話出處: │
│ │①上午01:11 │ ,雙胞胎(上午01:11) │同上卷第333 頁。 │
│ │ 至 │高:她認識妳老公,不認識哪,認識│ │
│ │ 01:17 │ 妳小嬸,(上午01:11) │ │
│ │ │高:哈哈(上午01:11) │ │
│ │ │高:幫妳拉客人,拉到妳老公認識的│ │
│ │ │ 人(上午01:15) │ │
│ │ │蔡:不跟我聊,跟妹妹(上午01:17│ │
│ │ │ ) │ │
│ │ │蔡:算了,你們好好培養感情吧……│ │
│ │ │ (上午0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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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上午07:29 │高:怎麼有這麼蔥明的人(上午07:│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29) │同上卷第340 頁。 │
│ │ 07:31 │高:認識妳,找到妳(上午07:29)│ │
│ │ │蔡:我都說對方好話,從不批評(上│ │
│ │ │ 午07:29) │ │
│ │ │蔡:我老公,是她自己親眼看到,才│ │
│ │ │ 知道他的為人(上午07:30) │ │
│ │ │蔡:人要心存感恩(上午07:31) │ │
│ │ │蔡:所以很感謝有你(上午07:31)│ │
│ │ │高:出發了嗎(上午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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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5 年10月25日│蔡:" 剛剛聽到ㄧ個重點耶! │LINE對話出處: │
│ │①下午02:23 │ 他們說攝護腺呀……要ㄧ個月做│同上卷第357 頁。 │
│ │ 至 │ 21次,不要ㄧ次積太久而做" (│ │
│ │ 02:32 │ 下午02:23) │ │
│ │ │高:是喔(下午02:24) │ │
│ │ │蔡:" 你性福囉……(下午02:25)│ │
│ │ │蔡:她會體諒你的(下午02:26) │ │
│ │ │蔡:[ 貼圖] (下午02:26) │ │
│ │ │蔡:要不然我們見個面,就來3 次,│ │
│ │ │ ㄧ個月見面7 次就有囉(下午02│ │
│ │ │ :28) │ │
│ │ │高:哈哈(下午02:28) │ │
│ │ │蔡:現在還說,少婦比較悶,所以男│ │
│ │ │ 人要找少婦比較好拐(下午02:│ │
│ │ │ 28) │ │
│ │ │蔡:在說我嗎?(下午02:29 ) │ │
│ │ │蔡:哈哈(下午02:29) │ │
│ │ │高:是妳happy 吧(下午02:29) │ │
│ │ │蔡:"你沒有??(下午02:29) │ │
│ │ │蔡:[貼圖](下午02:29) │ │
│ │ │高:那一台啊教壞因拉大小(下午02│ │
│ │ │ :29) │ │
│ │ │高:有一點喔(下午02:30) │ │
│ │ │蔡:在講男性性功能,攝護腺(下午│ │
│ │ │ 02:30) │ │
│ │ │蔡:感官也舒服,觸覺也舒服,視覺│ │
│ │ │ 也舒服吧……(下午02:31) │ │
│ │ │高:還有說什麼嗎(下午02:31) │ │
│ │ │蔡:我很認真聽(下午02:31) │ │
│ │ │高:客人以為妳老公怎麼了(下午02│ │
│ │ │ :32) │ │
│ │ │高:那麼認真(下午02:32) │ │
│ │ │高:到妳家了(下午02:32) │ │
│ ├───────┼────────────────┼──────────┤
│ │②下午03:00 │蔡:" 我會請她們不要買呀……(但│LINE對話出處: │
│ │ 至 │ 以為我客套吧)你知道,我不│同上卷第358 頁。 │
│ │ 03:03 │ 愛吃,是原封不動的,豪豪跟│ │
│ │ │ 我一樣挑" (下午03:00) │ │
│ │ │高:今天經過妳家5 次(下午03:00│ │
│ │ │ ) │ │
│ │ │蔡:哈,可以認識我婆婆ㄧ下,問她│ │
│ │ │ 媳婦在那做頭髮(下午03:01)│ │
│ │ │高:頭殼壞了嗎(下午03:01) │ │
│ │ │蔡:她會幫你介紹在那呀……(下午│ │
│ │ │ 03:02) │ │
│ │ │蔡:我婆婆很好的(下午03:02) │ │
│ │ │高:妳要檢討喔(下午03:02 ) │ │
│ │ │蔡:她媳婦也一樣好(下午03:03)│ │
│ │ │蔡:[貼圖](下午03:03) │ │
│ │ │高:是嗎(下午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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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5 年12月2 日│高:我工作沒下落,我壓力很大,得│LINE對話出處: │
│ │上午03:09 │ 了憂鬱症,我家庭快要撐不下去│同上卷第366 頁。 │
│ │ 至 │ 了,妳說妳也醒了,所以大家回│ │
│ │ 09:46 │ 歸各自生活吧,妳的出現打亂了│ │
│ │ │ 我的思緒。(上午03:09) │ │
│ │ │高:我說過,大家有各至的家庭,不│ │
│ │ │ 應該如此,(上午03:11) │ │
│ │ │蔡:"http ://www .cocomy.net/pos│ │
│ │ │ t/228526?r=sampo0315 沒別的│ │
│ │ │ 意思,只是想跟您分享著而已" │ │
│ │ │ (上午09:19) │ │
│ │ │蔡:" 我真的沒有別的意思要打擾著│ │
│ │ │ 您所有(讓您如此的煩惱,也只│ │
│ │ │ 能說聲抱歉) │ │
│ │ │ 各自的生活領域中,因為知道有│ │
│ │ │ 您這位朋友(我真的不是因為對│ │
│ │ │ 方有什麼利,才會ㄧ直往前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