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8年度,786號
TNDM,108,簡,786,2019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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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簡字第786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辛慧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 年度
速偵字第343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辛慧珍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 罪 事 實 及 理 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搜索扣押筆錄」更正為 「扣押筆錄」、「現場照片4張」更正為「現場照片6張」, 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二、核被告辛慧珍所為,係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之竊盜罪。爰 審酌被告有多次竊盜前科(不構成累犯),有臺灣高等法院 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詎不知悔改,猶恣意竊取他人財 物,致被害人受有財產上之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被 告犯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本件所竊得之財物價 值新臺幣(下同)189 元、價值尚微,並經店員發現後阻止 離去,業已領回失竊財物,兼衡被告自陳高中畢業之教育程 度,無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見警卷第1 頁)等一切情狀 ,逕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折算標準。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 ,依其規定;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 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第5 項分別定有明文 。經查,被告竊得之綠茶6 瓶、柴魚片1 包(價值共189 元 ),業經發還被害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 紙附卷足憑(見 警卷第16頁),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5 項規定,爰不予宣告 沒收。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 2 項,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第42條第3 項,刑法施行法第 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梁淑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李諾櫻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速偵字第343號
被 告 辛慧珍 女 55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

上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辛慧珍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民國108年2月23日早上 8 時40分許,在蘇文彬所經營而址設臺南市○區○○路0 段00 號之「俗俗賣生鮮超市」內,先徒手竊取擺放在冰箱內之「 每朝健康綠茶」6瓶(價值新臺幣【下同】174元),再自貨 架上竊取柴魚片1包(價值15元),得手後將之放入隨身購 物袋內,未經結帳即步行離開該超市,適為店員劉婕妤發現 而上前制止辛慧珍離去。
二、案經蘇文彬委任劉婕妤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移送 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訊據被告辛慧珍對於上揭犯罪事實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 證人劉婕妤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臺南市政府警察 局第五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 單各1份、店內監視器錄影光碟1片及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 4張、現場相關照片4張附卷可稽,被告罪嫌應堪認定。二、核被告辛慧珍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4 日
檢察官 蔡明達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曾敏娟
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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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