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415號
TPDV,108,訴,415,20190329,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訴字第415號
原   告 紅杉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宇同 
訴訟代理人 鐘錦華 
被   告 亨達娛樂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大村拓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3 月11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玖拾伍萬伍仟肆佰貳拾壹元,及自民國一○七年九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 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 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1 條第1 項前段、第2 條第2 項分 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之主事務所設於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 ,此有公司公示資料查詢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49頁)。又 兩造間報價單合約並未約定履行地,亦無合意第一審管轄法 院之記載,是依首揭規定,被告之主營業所所在地法院有管 轄權,則本院就本案自有管轄權。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起訴主張:
被告於民國106 年7 月間與原告以報價單方式簽訂合約(下 稱系爭契約)合意舉辦「TPE48 台灣代表女團徵選活動」; 活動期間為106 年7 月26日至107 年2 月28日,原告負責執 行「專案管理」、「社群行銷」、「審查會及發表會企劃與 執行」、「賽制執行(招募與參賽維護)」、「節目製作與 側拍」、「異業合作洽談」等項目,並於107 年4 月20日寄 送「TPE48 台灣代表女團徵選活動」結案報告書向被告辦理 結案。而被告原應依合約總金額新臺幣(下同)6,000,000



元按期支付予原告,嗣因廠商贊助,金額縮減為5,630,421 元,惟因被告要求徵選活動各項費用由相關企業即訴外人熙 曜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熙曜公司)支付,原告秉持 商業誠信原則遂同意之,故本件相關費用之統一發票亦開立 買受人為熙曜公司。詎熙曜公司分別尚有兩期106 年10月31 日及107 年5 月15日即兩筆尾款未付,各為1,575,000 元及 380,421 元,合計共1,955,421 元未清償。被告除於107 年 7 月3 日發函外亦多次催索,被告皆置之不理。為此,爰依 系爭契約之約定及民法第490 條、第548 條之規定向被告請 求1,955,421 元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955,421 元,並自支付命令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 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本件原告就其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報價單 、107 年7 月2 日催告函、經費收支結算、執行情形報告表 、統一發票、交易明細查詢單等件影本為證,而被告已於相 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 答辯,審酌原告所提上開證據資料,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且本院審酌系爭契約即報價單約定內容(見本院卷第61頁 ),兩造既已意思表示合致,原告亦已執行合約項目,被告 即應依系爭契約之約定履行,給付原告扣除贊助款後尚欠報 酬1,955,421 元。故原告請求被告給付未付款項1,955,421 元,洵屬有據。復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 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 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 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 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 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 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 233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03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原告所 提支付命令係於107 年9 月6 日送達被告,此亦有本院送達 證書可佐(見司促字卷第59頁)。原告自得請求自該支付命 令送達翌日即107 年9 月7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兩造間系爭契約之約定及承攬之法律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1,955,421 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被告之翌日 即自107 年9 月7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 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9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宇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鍾子萱

1/1頁


參考資料
紅杉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亨達娛樂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