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7866號
TCDV,108,司促,7866,2019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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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7866號
債 權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債 務 人 賴宣儒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伍萬零叁佰捌拾捌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
  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㈠緣相對人賴宣儒於民國87年9月9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
   帳號:4563180135145903),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
   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07
   年12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8年3月10日止未受償之循
   環利息2097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
   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
   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之年
   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違約金為當期繳款延滯
   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第二期違約
   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第三期之違約金
   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手續費則為①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
   預借現金金額之3.5%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②分期借款
   手續費用(分期借款金額乘以約定分期費率);③年費:依
   各信用卡卡別收取,詳見信用卡申請書;④國外交易授權
   結匯:依交易金額乘以1.5%計算;⑤掛失手續費:每卡新
   臺幣200元;⑥調閱帳單手續費:國內消費簽帳單每張50
   元,國外消費簽單每張100元;⑦補送帳單手續費:每次
   每份100元。
  ㈡緣相對人賴宣儒於民國89年5月25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
   帳號:5433746014946507),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
   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2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07
   年12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8年3月10日止未受償之循
   環利息3226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
   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
   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之年
   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違約金為當期繳款延滯
   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第二期違約
   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第三期之違約金
   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手續費則為①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
   預借現金金額之3.5%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②分期借款
   手續費用(分期借款金額乘以約定分期費率);③年費:依
   各信用卡卡別收取,詳見信用卡申請書;④國外交易授權
   結匯:依交易金額乘以1.5%計算;⑤掛失手續費:每卡新
   臺幣200元;⑥調閱帳單手續費:國內消費簽帳單每張50
   元,國外消費簽單每張100元;⑦補送帳單手續費:
   每次每份100元。
  ㈡本件為請求一定數量金錢為標的,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
   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
   發給支付命令,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俾保債權,至感德
   便。
   釋明文件:債權證明文件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貴欽
附表108年度司促字第7866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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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賴宣儒 456│自民國 108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五│
│  │60147 │3180135145│03月 11日  │      │       │
│  │元  │903    │起     │      │       │
├──┼───┼─────┼──────┼──────┼───────┤
│ 002│新臺幣│賴宣儒 543│自民國 108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五│
│  │84918 │3746014946│03月 11日  │      │       │
│  │元  │507    │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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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