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7415號
債 權 人 建佳財經天下住戶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謝清標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董來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聲明是否有誤?(請陳報請求金額、利息起
迄日及利率各為何)
㈡提出管理委員會之報備登記資料、最新一次主任管理委員
當選會議紀錄、債務人區分所有之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
臺中市○○區○○○街00號地下一樓)及債務人之最新戶
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夏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