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7294號
TCDV,108,司促,7294,2019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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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7294號
債 權 人 原色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景達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陳報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及住址為何?
  ㈢陳報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並提出債務人最新公
   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
   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㈣確認請求之原因事實債務人景「國」營造有限公司之記載
   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㈤提出附表(因請求標的記載按附表之利息起算日及附表之
   利率計息,惟聲請狀無附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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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原色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景達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達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