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5922號
TCDV,108,司促,5922,20190311,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5922號
債 權 人 古家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鉅海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
  ㈡提出債務人鉅海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1/1頁


參考資料
鉅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