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5728號
TCDV,108,司促,5728,2019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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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5728號
債 權 人 北屯傳奇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魏月容 

代 理 人 陳重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沈威良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魏月容為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資料(如縣市政
   府備查函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㈡提出對債務人沈威良催繳管理費之釋明文件(如:存證信
   函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陳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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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