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8年度,238號
TCDM,108,附民,238,2019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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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38號
原   告 劉志楷

被   告 MARQUEZ ROLLY DEL CASTILLO (中文名:羅力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108年度易字第41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
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 法 官 許月馨
 
                    法 官 周莉菁
 
                    法 官 廖弼妍
不得抗告。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廖明瑜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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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