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38號
原 告 劉志楷
被 告 MARQUEZ ROLLY DEL CASTILLO (中文名:羅力)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108年度易字第41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
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 法 官 許月馨
法 官 周莉菁
法 官 廖弼妍
不得抗告。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廖明瑜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