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8年度,42號
CHDV,108,司拍,42,2019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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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42號
聲 請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瑞斌 
代 理 人 蕭琇婷 
上列聲請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陳榮信等三人
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
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坐落彰化縣○○鄉○○段000○000地號土地及其上同段
  93建號建物之「最新第一類不動產登記謄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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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