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6年度,1753號
TPBA,106,訴,1753,2019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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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753號
原 告 巨石電腦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柏栗園
被 告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代 表 人 鍾鳴時
訴訟代理人 李承志 律師
 黃文承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政府採購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8年2月20日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
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玫 君
    法 官 羅 月 君
     法 官 梁 哲 瑋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 苑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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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巨石電腦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