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8863號
債 權 人 晶棧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吳寬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許耿禎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
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提出報備證明及確認聲請人管委會正確名稱為何?(台端聲
請狀所載並無「公寓」)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貴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