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資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89年度,12號
TCDV,89,勞訴,12,200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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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勞訴字第十二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江來盛 律師
  被   告 台灣勝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
  法定代理人 馬鎮方   住
  訴訟代理人 曹宗彝律師
        卓春慧   住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四日 (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許石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B書記官 賴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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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勝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