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1年度,60號
KSDV,101,建,60,2018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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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建字第60號
原   告 佳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正杰
訴訟代理人 陳旻沂律師
複代理人  吳艾黎律師
被   告 豐誠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石定
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
複代理人  施秉慧律師
複代理人  黃淳育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有需再行確認之點,爰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傑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雅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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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豐誠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佳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