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三重簡易庭(民事),重簡字,108年度,16號
SJEV,108,重簡,16,2019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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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簡字第16號
 
原   告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訴訟代理人 張嘉誠 


被   告 陳德裕 

 
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2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 官 陳嘉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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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