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9463號
債 權 人 彭國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慈容即泳錩企業社、蔡慶龍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釋明債務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莊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