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9463號
TCDV,101,司促,9463,2012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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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9463號
債 權 人 彭國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慈容即泳錩企業社蔡慶龍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釋明債務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莊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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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