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91號原 告 許崇堯即許崇堯建築師事務所訴訟代理人 駱怡雯 律師複 代 理人 呂家鳳 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代 表 人 韓國瑜訴訟代理人 楊譜諺 律師被告參加人 群甡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代 表 人 汪裕成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 律師 林韋甫 律師 林冠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黃 堯 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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