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63號
(107年度聲更二字第17號)
原 告 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
兼 上一人
法定代表人 謝諒獲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原 告 富媞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美玉
被 告 嚴祥鸞等人(詳如附表所示)
上列原告等因本院101 年度自字第74號瀆職案件,提起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經本院於民國101 年12月5 日以101 年度重附民字第
63號裁定就被告胡再發、胡欣怡、吳紹禎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後
,原告以其餘被告之附帶民事訴訟漏未裁判為由,聲請補充裁判
,前經本院以102 年度聲字第566 號裁定駁回聲請,經臺灣高等
法院以102 年度抗字第1185號撤銷原裁定,發回本院再行審理,
嗣經本院於105 年8 月25日以101 年度重附民字第63號判決就上
列被告部分,駁回原告之訴,再為臺灣高等法院以105 年度重附
民上字第22號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本院,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 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 回原告之訴。但經原告聲請時,應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管轄 法院之民事庭。自訴案件經裁定駁回自訴者,應以裁定駁回 原告之訴,並準用前3 項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上列被告嚴祥鸞等人(詳如附表所示)因瀆職案件,經原告 提起刑事自訴(本院101 年度自字第74號)及請求損害賠償 之附帶民事訴訟,今刑事訴訟部分經本院諭知自訴不受理之 判決,而原告之聲請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審理,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將本件刑事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商啟泰
法 官 廖建傑
法 官 何孟璁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淑華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0 日
附表:
┌──┬──────────────────────┬─────┐
│編號│原告所提附帶民事訴訟所載被告 │ │
├──┼──────────────────────┼─────┤
│ 一 │【貪瀆幫】(舊自訴)嚴祥鸞、蕭淑燕、郭旭東、│年籍詳卷 │
│ │何鴻榮、王芷華、蘇素珍、黃盟欽、康長健、謝唯│ │
│ │音、史哲、林芳珠、郭吉仁、林豐賓、陳宗志;(│ │
│ │101 自訴)廖淑敏、方健民、洪藍傳、張書華、賴│ │
│ │錦華、林冠佑、李宜娟、洪光燦、李麗玲、陳芃宇│ │
│ │、許文章、羅郁婷、徐千惠、葉力旗、游麗鈴、曾│ │
│ │勇夫、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 │
│ │檢查處、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何鴻榮、黃女、王女│ │
│ │、徐成波、唐雲騰、黃國義、陳茂全、董文雅、蔡│ │
│ │式穀、江雅康、黃安中、鄭至臻、柳文震、周麗芳│ │
│ │、廖文瑞、鄭素華、王鑫基、邱兆鑫、莊進國、賴│ │
│ │錦豐、行政院衛生署訴願審議委員會、兼前一人代│ │
│ │表人賴進祥、江文章、沈慶村、吳中立、邱秋菊、│ │
│ │高宗賢、陳聰富、楊美鈴、詹森林、廖峻亨、駱永│ │
│ │家、中華民國勞資爭議仲裁協會、兼前一人代表人│ │
│ │康長健、陳○○、邵○○、林○○、張○、吳凱勳│ │
│ │、羅紀琼、林誠二、吳憲明、黃錦堂、蔡明誠、胡│ │
│ │惠德、黃富源、謝維銓、韓良俊、林明芳、洪伯延│ │
│ │、陳時中、薛瑞元、陳怡安、林豐賓;【誰是…敗│ │
│ │類?】賴浩敏(賴蛤蟆)、蘇永欽、林錫堯、李震│ │
│ │山、黃茂榮、葉百修、陳新民、黃璽君、池啟明、│ │
│ │蔡清遊、陳敏、陳春生、陳碧玉、羅昌發、林子儀│ │
│ │、許宗力、許玉秀、黃茂榮、徐璧湖、阮富枝(妓│ │
│ │)、吳陳鐶、林永發、黃勇雄;【釋378號…大貪 │ │
│ │官?共13位】陳計(妓)男、曾華松、董翔飛、楊│ │
│ │慧英、戴東雄、蘇俊雄、劉鐵錚、吳庚、王澤鑑、│ │
│ │林國賢、施文森、城仲模、彭鳳至;【貪官】李得│ │
│ │灶、汪漢卿、陳忠行、曾啟謀、帥嘉寶、陳國成、│ │
│ │吳東都、陳金圍、蕭惠芳;【男嫖女妓幫】葉麗霞│ │
│ │(妓)、陳祐治(幼稚)、劉方慈、崔玲琦、郭豫│ │
│ │珍、黃雅芬、黃惠敏、彭政璋、林明俊、卓玉璇、│ │
│ │謝昀璉、楊坤樵、楊雅清、林玉惠、林庚棟、張曉│ │
│ │文、湯千慧、賴淑美、李宜娟、林庚楝、張書華、│ │
│ │林朝陽、朱富美;II.NBA幫【恐龍教授、恐龍貪官│ │
│ │汙吏】林誠二、游瑞德、王文智、朱義旭、段重民│ │
│ │、楊照彥、鮑娟。 │ │
│ │【冒充NBA 之被告】 │ │
│ │NBA Properties , Inc . │ │
│ │美商NBA 產物股份有限公司 │ │
│ │兼前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
│ │ David Sterm 史特恩、 │ │
│ │ 安亞拉‧德區克(Ayala Deutsch ) │ │
│ │National Basketball sociation ,Inc . │ │
│ │全國籃球協會公司 │ │
│ │兼前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 │
│ │ David Sterm 史特恩 │ │
│ │【真正NBA ,被告】 │ │
│ │National Boxing Association │ │
│ │全國拳擊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Walter“Butch ”Flansburg │ │
│ │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 │
│ │全國律師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Mavis Thompson │ │
│ │National Band Association │ │
│ │全國樂隊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John Culvahouse │ │
│ │National Book Awards │ │
│ │全國書籍獎項 │ │
│ │法定代理人 David Steinberger │ │
│ │National Board of Antiquities │ │
│ │全國古物會 │ │
│ │National Brownfield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Kenneth B . Cornell │ │
│ │National Adult Baseball Association │ │
│ │全國成人棒球協會 │ │
│ │法定代理人 Shane Fugita │ │
│ │Hispanic 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Roman D. Hernandez │ │
│ │Houston Northwest Bar Association │ │
│ │法定代理人 Taunya Painter │ │
│ │【III 富媞】 │ │
│ │富媞強制執行案件之全部債務人及第3 人、鄭傑(│ │
│ │賊A )夫、袁靜文、陳麗芬、Baker & McKenzie、│ │
│ │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 │
│ │ │ │
├──┼──────────────────────┼─────┤
│ 二 │陳克明、陳彥樺、葉金寶、江明蒼、陳文禮、楊世│年籍詳卷 │
│ │智、朱文彬、葉茂盛、薛錦隆、陳家淳、周雅文、│ │
│ │郭人瑋、劉燈城、張秀蓮、蔡富吉、張明道、朱子│ │
│ │斌、葉春麟、黃靜娟、劉幸貞、黃怡菁、蔡技工、│ │
│ │陳文章、林建宏、江文隆、2 位員警、吳妙白、楊│ │
│ │岱樺、解怡蕙、余銘軒、林鳳珠、100 司執91517 │ │
│ │午股全體執行時之人員、謝唯音、楊岱樺、賴劍毅│ │
│ │、周祖民、羅郁婷、吳佳薇、吳水木 │ │
│ │ │ │
└──┴──────────────────────┴─────┘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