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226號
TYDV,108,司促,226,2019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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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26號
債 權 人 沈雅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郭義、良果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
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表明明確利息起算日究係自民國107 年12月3 日起算
    或係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算(若係自如附表所
    示之利息起算日起算利息,請提供正確完整之附表(票
    號SSA5402213號支票票面金額新台幣300 萬元未載利息
    起算日,又利息起算日應自提示日即退票日起算))。
  二、請提出足以證明得向良果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
    付之釋明文件影本(若無法提出,請撤回對良果國際生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請求)。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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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良果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