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7年度,82號
HLDV,107,司拍,82,20181206,1

1/1頁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82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 理 人 蔡昀荃 
債 務 人 陳孟志成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 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陳孟志成於民國(下同)105年6 月6日以附表所示不動產為向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擔保,設定 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1,800,000元之抵押權,債務清償 日期、利息(率)、遲延利息(率)、違約金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依法登記在案。
三、又相對人於105年6月6日簽發借款契約書1紙,向聲請人借款 金額為1,500,000元,借款期間自105年6月8日至115年6月8 日,詎未料相對人於借款後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未到期部分 應視同全部到期,尚負債本金1,255,370元及利息、違約金 ,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個人借款契約 書影本、同意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影本、客 戶信用查詢表、交易明細查詢、存放款利率查詢表、催告函 影本、郵政回執聯影本、戶籍謄本一件、土地及建物登記第 一類謄本影本等為證。又經本院於107年11月1日發函通知相 對人就本件聲請陳述意見,其迄未表示意見,應認聲請人主 張為可採。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如持本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 請一併檢附相對人收受本裁定之送達證書影本提出於民事執 行處。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附記:
一、請聲請人於收受本件裁定七日內補正相對人最新戶籍 謄本(如為公司、法人、其他組織並應提出公司登記 事項卡、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記事欄之記載不可省略,並請查詢最新遷入 之住址)。
二、相對人遷移新址不明,如須公示送達並應具狀聲請。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6 日
司法事務官 陳定緯
┌──────────────────────────────────────────────────┐
│附表(土地): 107年度司拍字第82號│
├──┬─────────────────────┬─┬─┬──────────┬─────┬────┤
│ │ 土 地 坐 落 │使│使│ 面 積 │抵押權設定│所有權人│
│編號├───┬────┬───┬───┬────┤用│用├──┬──┬────┤範圍 │暨所有權│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 段│地 號│分│地│公頃│公畝│平方公尺│ │範圍 │
│ │ │ │ │ │ │區│類│ │ │ │ │ │
│ │ │ │ │ │ │ │別│ │ │ │ │ │
├──┼───┼────┼───┼───┼────┼─┼─┼──┼──┼────┼─────┼────┤
│001 │花蓮縣│花蓮市 │德安段│ │0000-000│空│空│ │ │235.00 │ 全部 │陳孟志成
│ │ │ │ │ │0 │白│白│ │ │ │ │(5分之1)│
│ │ │ │ │ │ │ │ │ │ │ │ │ │
├──┼───┼────┼───┼───┼────┼─┼─┼──┼──┼────┼─────┼────┤
│002 │花蓮縣│花蓮市 │德安段│ │0000-000│空│空│ │ │183.00 │ 全部 │陳孟志成
│ │ │ │ │ │0 │白│白│ │ │ │ │(1分之1)│
└──┴───┴────┴───┴───┴────┴─┴─┴──┴──┴────┴─────┴────┘
┌───────────────────────────────────────────────────────┐
│附表(建物)︰ 107年度司拍字第82號│
├──┬───┬─────┬────┬────┬───────┬───┬────────────┬───┬───┤
│ │ │ │ │建築式樣│ │ │ 附 屬 建 物 │ │ │
│ │ │ │ │主要建築│ │ ├───┬───┬────┤抵押權│所有權│
│編號│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材 料 及│建物面積(平方 │合 計│主要建│ │ │設定範│人暨所│
│ │ │ │ │房屋層數│公尺) │ │築材料│面 積│面積單位│圍 │有權範│
│ │ │ │ │ │ │ │及用途│ │ │ │圍 │
├──┼───┼─────┼────┼────┼───────┼───┼───┼───┼────┼───┼───┤
│001 │00167-│德安二街 │德安段 │住家用、│一層46.47 │95.49 │ │ │平方公尺│ 全部 │陳孟志
│ │000 │117巷1號 │00000-00│鋼筋混凝│二層49.02 │ │ │ │ │ │成 │
│ │ │ │00地號 │土加強磚│ │ │ │ │ │ │(全部)│
│ │ │ │ │造、2層 │ │ │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