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996號
107年度訴字第131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HO CHIA LENG(何佳麟)
選任辯護人 張堯程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KONGKAEW PANSUVAN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余訓格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8年1月16日上午11時0分在本
院第7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法 官 鄭文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諾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