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7年度,109號
TPDV,107,司執消債更,109,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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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09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吳宇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代 理 人 何新台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代 理 人 陳建富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代 理 人 呂亮毅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 理 人 陳飛宏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予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A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受附件二之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法院應以裁 定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無固定收入,更生方案有保證人、 提供擔保之人或其他共同負擔債務之人,法院認其條件公允 者,亦同;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 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 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64 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7年度消債更字第148號 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債務人自104年12月起任職於得立工程 行,擔任司機助手,每月薪資為新臺幣(下同)25,000元,無 年終、無加班、並非主管無津貼,端午節與中秋節有禮盒, 過年有3,600元之紅包,每月平均收入為25,300元,有員工 在職證明書、薪資袋(本院107年消債更字第148號卷宗第37 、38頁)、得立工程行回覆書(本院107消債補字第101號卷 宗第237頁)及民國107年10月29日調查筆錄足憑。又名下無 其他財產,有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7年9月11日台壽 字第1070004612號函、104年、105年及106年稅務電子閘門 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足憑。其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 方案,條件為自法院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後之次月15日為 第1期首繳日,以1個月為1期,每期清償4,200元,合計共清 償6年72期,總清償金額為302,400元,清償成數3.04%(計 算式:4,200?O72=302,400;302,400?N9,929,584=3.05% ),並於每期當月15日或之前付款予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由 其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予各金融機構債權人,費用由債 務人負擔。非金融機構債權人由債務人自行辦理付款。三、次查如附件一所示更生方案經轉知各債權人,除台新銀行具 狀表示同意更生方案、?A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逾期 未表示意見,視為同意,同意加視為同意之債權比例為 14.69%,其餘債權人均遵期表示不同意,不符消費者債務清 理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之可決條件,惟經本院審酌債務人 之財產及收入狀況,可認其更生條件實已盡力清償,理由如 下:




(一)本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受償總額為302,400元,高於 債務人聲請更生前二年間,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及扶養費後可 處分所得65,432元;另其名下無其他財產,堪認本件無擔保 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總額亦高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 時,依清算程序可得受償之總額。
(二)債務人現居住於高雄市鳳山區,其所列更生方案履行期間每 月必要支出21,036元【其中包含膳食費5,580元、水電瓦斯 費1,316元、交通費650元、勞保費1,248元、健保費642元、 貼補配偶房貸2,500元(居住成本)、手機費600元、電話費 加網路費加第四台費用500元、長女及次女扶養費共8,000元 】。扣除扶養費及勞健保等非消費性支出後,個人消費性支 出僅11,146元;債務人之長女吳○○6歲(101年生)、次女 吳○○2歲(104年生)每月除次女領有台北市育兒津貼 2,500元外(長女領取至106年8月31日止不得再領取;次女 可領取至109年12月31日),無任何收入及財產,此有台北 市文山區公所107年4月17日北市文社字第1076014819號函及 兩人之電子稅務閘門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可稽(本院107消 債補字第101號卷宗第85頁、第104頁),足證有受扶養之必 要。而債務人陳報其配偶每月收入約19,000至22,000元(參 本院107年消債更字第148號卷宗第181頁),高於本院依職 權調查之電子稅務閘門調件明細表所示之金額(年所得 39,000元),尚堪採信。參酌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三項及 第四項所計算之標準(高雄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2,941 元之1.2倍數額即15,529元),兩位子女之扶養費每月共需 28,558元【15,529×2-2,500(育兒津貼)=28,558元】, 應由債務人負擔其中53.49%即15,276元(28,558元×0.5349 =15,276元),然債務人僅陳報8,000元之扶養費,尚低於 依據上揭標準所計算之金額,應屬合理。債務人每月所需之 個人生活費用及其子女之扶養費用均低於依據強制執行法第 122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計算之標準(高雄市每人每月最低 生活費用12,941元之1.2倍數額即15,229元),並無奢侈浪 費之情事。
(三)債權人不同意更生方案之理由略以:清償成數過低、部分項 目支出過高云云,惟查更生方案之清償成數並非認可更生方 案之唯一標準,更生方案在於以債務人現有之資力,盡最大 能力提出清償方案,非僅以債務人清償之成數以為論據,債 務人每月所得為25,300元(每月固定薪資25,000元+過年紅 包3,600元÷12=25,300元),扣除必要支出21,036元,每 月餘額為4,264元,債務人提出4,200元用以清償債務,已逾 每月餘額之九成,且所列個人支出及扶養費均低於辦理消費



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2點第2款之標準,足認債 務人已盡力清償。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訂定,係為使不 幸陷於經濟上困境之消費者,有重建復甦之機會,且本件債 務人名下並無有價值之財產,倘遽予轉入清算程序,對各債 權人實為不利。
四、綜上所述,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足認債務 人已盡力清償,復無消債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2項所定不 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 該更生方案。並依首揭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 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如附件二所示之限制,爰裁 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曾芳綠
附表一:更生方案
┌──────────────────────────────────────┐
│一、更生方案內容 │
├──────────────────────────────────────┤
│1.每期清償總金額: │
│ 共分72期,每期當月15日提出新臺幣4,200元;由各債權人按債權比例分配清償,其 │
│ 明細如下述之分配表。 │
│2.清償期間及方法: │
│ 分6年共72期,自收到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證明書之翌月起,以每月為一期,於每 │
│ 月15日(遇假日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依下列方式清償予債權人: │
│?M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1、2、3、4、5、6、7、8、9、10之債權人的部分: │
│ 債務人應將每期應繳之總金額以臨櫃繳款或匯款方式匯入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安泰商│
│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之匯款帳號,匯款手續費債務人負擔。最大債權金融機構│
│ 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7條第2項之規定按月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 │
│?L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11、12之債權人的部分: │
│ 債務人應將每期應繳金額以臨櫃繳款或匯款方式匯入各債權人指定匯款帳號,匯款 │
│ 手續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應自行向各債權人索取指定之匯款帳號,並按月匯入 │
│3.無擔保債務總金額:新臺幣9,929,078元 │
│4.無擔保債務滿期清償總金額:新臺幣302,400元 │
│5.無擔保債務清償比例:約3.05% │
│ │
├──────────────────────────────────────┤
│二、更生清償分配表 │
├──┬─────────┬─────────┬───┬───────────┤




│編號│ 債 權 人 │ 債 權 金 額 │ 債權 │ 每期可分配之金額 │
│ │ │(單位:新臺幣元)│ 比例 │ (單位:新臺幣元) │
│ │ │ │(百分│ │
│ │ │ │ 比) │ │
├──┼─────────┼─────────┼───┼───────────┤
│ 1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 337,689 │3.4% │ 143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2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 1,322,836 │13.32%│ 559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3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243,762 │2.45% │ 103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4 │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 680,496 │6.85% │ 288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5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 1,515,670 │15.26%│ 641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6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 674,299 │6.79% │ 285 │
│ │限公司 │ │ │ │
├──┼─────────┼─────────┼───┼───────────┤
│ 7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 698,994 │7.04% │ 296 │
│ │限公司 │ │ │ │
├──┼─────────┼─────────┼───┼───────────┤
│ 8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 401,042 │4.04% │ 170 │
│ │限公司 │ │ │ │
├──┼─────────┼─────────┼───┼───────────┤
│ 9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 1,011,197 │10.18%│ 428 │
│ │限公司 │ │ │ │
├──┼─────────┼─────────┼───┼───────────┤
│10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 2,072,513 │20.87%│ 877 │
│ │限公司 │ │ │ │
├──┼─────────┼─────────┼───┼───────────┤
│11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 523,008 │5.27% │ 221 │
│ │司 │ │ │ │
├──┼─────────┼─────────┼───┼───────────┤
│12 │?A誠第二資產管理股│ 448,078 │4.51% │ 189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合 計 │ 9,929,584 │100% │ 4,200 │
│ │ │ │ │
└────────────┴─────────┴───┴───────────┘
附表二:更生債務人之生活程度限制
┌──────────────────────────────────────┐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程度限制: │
├──────────────────────────────────────┤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
├──────────────────────────────────────┤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
├──────────────────────────────────────┤
│三、不得購置不動產。 │
├──────────────────────────────────────┤
│四、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
├──────────────────────────────────────┤
│五、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 │
├──────────────────────────────────────┤
│六、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 │
├──────────────────────────────────────┤
│七、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
├──────────────────────────────────────┤
│八、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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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