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10381號
聲 請 人 全球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美伶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WONGSA SANGWAN(山威)間請求本票裁定事
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經內政部移民署函知相對人WONGSA SANGWAN
(山威)目前行方不明,請查報相對人國內其他地址,併聲
請公示送達。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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