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07年度,982號
PCDV,107,司聲,982,2018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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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聲字第982號
聲 請 人 洪鈺婷
相 對 人 鎦王麗珠王麗珠(兼被繼承人王林圓之繼承人)
      王弈元王華泉(兼被繼承人王林圓之繼承人)
      王麗珍(兼被繼承人王林圓之繼承人)
      王華榮(即被繼承人王林圓之繼承人)
      王清風
      王清德
      王清霖
      王清淵
      張綉滿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確定如附表所示,及自本裁定送達各相對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 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上開確定 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法定利率計算 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又訴訟 費用範圍,除裁判費外,尚包括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至第 77 條之25所定之費用在內。而揆諸同法第77條之23第1項後 段其他進行訴訟必要費用之概括規定,是相關費用是否屬於 訴訟費用,當以是否係進行訴訟所必要之費用為據。二、本件聲請人(即原告)與相對人(即被告)間請求分割共有 物事件,關於訴訟費用負擔部分經本院106年度訴字第325號 判決命訴訟費用由兩造按如附表二(即附表)所示應有部分 比例負擔確定在案,此經本院調卷核閱屬實。
三、經查:㈠被繼承人王林圓於判決確定後即民國106年8月23日 死亡,並以鎦王麗珠王弈元、王麗珍、王華榮為其繼承人 ,先予敘明。㈡另聲請人主張相對人應負擔其所預繳之調解 聲請費新台幣(下同)1,000元、第一審裁判費15,137元, 共計16,137元(計算式:1,000元+15,137元=16,137元) ,核屬訴訟程序中必要費用,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從而, 相對人應給付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後附附表確定如主文所 示。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司法事務官 劉佩欣
附表:(元以下四捨五入)
┌──────────┬───────┬──────────┐
│共 有 人 │應有部分比例 │應給付聲請人訴訟費用│
│ │ │額 │
├──────────┼───────┼──────────┤
洪鈺婷 │10分之1 │ │
├──────────┼───────┼──────────┤
鎦王麗珠王弈元、王│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麗珍、王華榮(共同繼│ │16,137元×1/10= │
│承被繼承人王林圓之應│ │1,614元) │
│有部分) │ │ │
├──────────┼───────┼──────────┤
鎦王麗珠王麗珠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弈元王華泉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麗珍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清風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清德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清霖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王清淵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張綉滿 │10分之1 │1,614元(計算式: │
│ │ │16,137元×1/10= │
│ │ │1,61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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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