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186號
原 告 周雅淑
被 告 嘉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凱裕(原名:王旭陞)
被 告 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紀玉枝
訴訟代理人 吳西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五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莊佩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瑞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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