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4208號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修偉
代 理 人 張師誠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呂芷蘋(原名:呂芝穎)、廖睿群(原名:廖芳
淋)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原債權人出具之帳務明細資料。
二、債務人呂芷蘋(原名:呂芝穎)、廖睿群(原名:廖芳淋)最新之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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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7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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