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7年度,301號
TYDV,107,重訴,301,2018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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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訴字第301號
原   告 鄧劉金妹
      鄧素珍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余席文律師
被   告 陳信宏
      王莉蓁
      于化雨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金學坪律師
      陳觀民律師
被   告 謝明興
      林士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姚葦嵐
以上正本係依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呂欣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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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